合规电子烟产品必须满足14个条件,缺一不可!

根据对《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和《电子烟产品追溯管理细则》等四份已正式颁布的电子烟监管法规和管理细则的学习和理解,从2022年10月1日起,所有要在国内上市流通的达标、合规电子烟产品必须具备14个要素(生产源头、追溯二维码、商标注册、知识产权、结构设计、技术要求、质量安全、防水防爆要求、成分要求等),否则可视为违规的电子烟产品,禁止上市流通。

1、封闭式结构的烟弹和烟具,防止人为自行添加烟液和改装,即今后只有一次性使用的电子烟和可换烟弹+循环充电的电子烟等两种产品形态

2、具备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3、不漏液——具备良好的密封性,不出现漏液

4、防水防爆——达到防水等级,跌落不应起火、爆炸

5、由于电池失效导致内部出现压力时,泄压方向不应于抽吸方向相同

6、雾化区域温度不应高于350°C

7、烟液中须含烟碱(尼古丁),且必须使用烟草中提取的烟碱,纯度不应低于99%(质量分数)

8、仅限烟草口味,即所有水果、茶等调味电子烟无缘国内市场。

9、烟液中允许使用101种添加剂,不对未成年人产生诱惑性

10、烟碱浓度不超过20mg/g,烟碱总量不超过200mg,每口烟碱释放量不应高于0.2mg

11、电子烟产品须来自具有合法取得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电子烟、雾化物、烟碱生产企业,商标品牌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核准

12、电子烟产品应当按照“一物一码”要求在外包装上标注二维码,外包装上未按规定标注二维码的,不得上市流通

13、电子烟产品包装符合标识和警语的相关规定

14、电子烟产品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品牌商标、专利)

此外,还需要通过技术审评,且只能在统一交易管理平台交易后才能进入线下零售环节。

微信咨询客服:pppooo333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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