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电子烟调味剂要求解读

英国是目前欧洲电子烟市场开放度最高的国家,自2021年开始由MHRA管理英国电子烟通告的这一年来,各通告方陆续接到官方很多补充信息及通告修改要求,让国内很多企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本期为您解读官方资料,明确通告时应提交资料规范要求。

通告内容

a应提交通告产品中电子烟液成分信息:包括成分识别、数量、功能、CLP分类和毒性信息、成分和排放物在未加热和加热时的所有可获得的毒理学研究资料等;

b通告方应仔细评估其产品的毒性数据的影响,以确保供应给消费者的产品是安全的;

c通告方必须在其通告中声明,当产品投放市场并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条件下使用时,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禁用成分

a加热或未加热状态下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任何成分;

b产生烟草产品有益健康或降低健康风险印象的维生素或其他添加剂;

c咖啡因或牛磺酸或其他与能量和活力相关的添加剂和刺激性化合物;

d具有排放着色特性的添加剂;

e具有未燃烧形式的致癌、致畸或生殖毒性(CMR)的添加剂;

f分类为致癌、致畸或生殖毒性的物质(CMR类别1和2);

g对呼吸道具有特定靶器官毒性的物质(STOT类别3);

h呼吸增敏剂;

i用作食品补充剂的维生素;

j特定酰类、醇类、醛类、重金属物质;

k易释放甲醛的防腐剂。

注:以上为英国官方提到的大致要求,并未详尽列出禁用物质清单,应对成分表中的物质进行具体分类及评估。

成分表中风味物质

a允许销售调味电子烟,但通告方和风味物质供应商应特别考虑风味成分的安全性;

b允许通告中不披露最终产品配方中低于的0.1wt%的物质,但如果产品出现安全问题,主管当局要求则必须补充提供所有成分的毒理学数据;

c风味物质的安全性和质量须符合欧盟食品香料法规。

英国电子烟市场虽高度开放但其规管要求日趋规范,建议电子烟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时就将出口国法规要求加入到产品质量管控标准中,避免出口上市时发生难以补救的问题。

微信咨询客服:relx07007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