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替代品””必须与既有烟草产能的削减挂钩,逐渐缩减、同步削减

聚焦两会,关注民生

今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如期开幕。

“烟草替代品””必须与既有烟草产能的削减挂钩,逐渐缩减、同步削减

自从“电子烟”在资本的帮助下进入公众视线以来,电子烟不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产品,而是一种涉及“减少烟草危害”的产品、综合性社会事物,如“未成年人”。在中国“两会”期间,每年都会有关于电子烟的建议,而今年的建议更加系统。它不仅将电子烟归类为“烟草替代品”,还呼吁“烟草替代品”必须与现有烟草产能的降低挂钩。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提案的主要问题是 “有效促进烟草控制目标的实现”,呼吁中国尽快制定“烟草控制法”,建议烟草经营企业数量、生产、贸易、税收、就业人数必须比去年减少一定比例。电子烟等烟草替代品的发展必须与降低现有烟草产能有关。

“烟草替代品””必须与既有烟草产能的削减挂钩,逐渐缩减、同步削减

钟茂初认为,虽然自2006年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来,中国15岁以上人群的吸烟率已从2018年的26.6%下降到2020年的25.8%,但仍与 目标“2030年降至20%”差距较大。违反《公约》约定的各种现象依然存在,烟盒印制“黑肺”等相关综合禁烟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尚未出台。烟草产量巨大,烟草产业利益链巨大,成为烟草控制决策的最大阻力。

对于“电子烟”,钟茂初认为电子烟应归类为“烟草替代品”,必须与降低现有烟草产能挂钩,即烟草替代品投资者在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前必须收购并合并现有烟草产能(许可证规模必须小于减少规模,以减少总规模)。电子烟等烟草替代品的总体规模必须与传统烟草经济和吸烟者同时减少。

钟茂初提案的初衷是推进我国烟草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烟草控制措施,并将逐步降低产能、烟草经济和吸烟人口纳入烟草控制措施。

虽然该提案的总体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但它将涉及许多实际问题,如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烟草控制措施。抛开烟草问题不谈,只看电子烟。目前国际上电子烟主要分为“减害产品”或“(改良、低风险)烟草产品”两类,要么在适度监管下倡导,要么通过监管措施限制。但是,提案中提出的“与传统烟草经济同步逐年减少”仍然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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